
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》和卫生厅、卫生工会联合发出《关于建立和推行院(所、站、中心、校)务公开制度的意见》,结合医院具体工作要求,特制定院务公开制度如下:
一、院务公开的目的:
实行医院院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,保证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,依法参加医院管理的重大举措;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医院,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制度的必要前提;是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密切干群关系,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;是深化卫生改革,建立现代化医院制度的重要内容;是加强医患沟通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手段。
二、院务公开的原则:
1、依法办事的原则。公开的内容除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外,医院各项重大事项都应公开;
2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公开的内容必须公正、真实、可信;
3、突出重点的原则。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与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,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,是医院公开的重点;
4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院务公开工作是否有成效,要看职工群众是否满意,是否促进了医院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。
三、院务公开的内容:
1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:
⑴ 医院服务内容、便民措施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;
⑵ 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上墙公示、电子触摸屏等向社会直接公示,如有变更随时更改;
⑶ 建立病人投诉处理制度,设立投诉电话号码;
⑷ 定期召开院外社会监督员会议;
⑸ 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,并设立意见箱、意见薄;
⑹ 制定单病种费用、单病种平均住院日上报制度;
⑺ 将病人的疾病诊断、治疗、用药、风险、费用等事项充分告知患者,住院病人实行费用“一日一清单”制度;
⑻ 药房里的每一种药都统一使用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价签,做到标签价目齐全;
⑼ 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也及时公开。
2、对医院内部公开的内容:
⑴ 医院的重大决策问题。主要包括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,医疗新技术、新项目引进、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;
⑵ 医院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。主要包括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,综合目标管理方案及执行情况,业务发展情况,财务预决算,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,药品设备招标采购,大宗物资采购,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制定等;
⑶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。主要包括《工会法》和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,集体合同、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,职工提薪晋级、工资奖金分配、福利费使用和各类法定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,人才引进、人员交流和招聘录用,职称评聘,业务考核,评先评优,奖励处罚以及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保护措施,职工培训等;
⑷ 与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。主要包括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人员情况,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,医院中层领导人员、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,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。
四、院务公开的程序:
1、职能部门定期提供规定公开内容的书面材料,保证公开内容的及时性;
2、院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公开内容,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;
3、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公开内容,保证公开内容的严肃性;
4、公开后及时听取和搜集职工群众反映并进行整改,保证公开内容的实效性。
五、院务公开的形式:
1、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,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坚持每年召开职代会,职代会闭会期间,召开职工民主议事会;
2、建立专门固定醒目的院务公开栏定期公开;
3、召开院情发布会,民主议事会,党政工联席会定期通报;
4、利用广播、宣传窗、黑板报、院报等及时公开。
六、院务公开实行责任追究:
1、凡规定向社会、院内公开的内容,未及时公开,按照医院有关条例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。
2、对已经公开的内容,提出疑问的,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。未及时处理的,按照医院有关条例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。
2012年1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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